融入国家发展工作委员会

 

职能

  • 统筹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助力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及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短、中、长期的总体设计及工作部署,以及对推进“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建设作出研究和顶层设计。

组织法例


职权

  • 统筹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助力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及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短、中、长期的总体设计及工作部署,并推动展开相关研究,以制定有关政策;
  • 就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进“一中心(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一平台(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一基地(以中华文化爲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建设作出研究,并制定相关政策、推行策略及措施;
  •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监督其落实;
  • 就拟开展的活动订定方针及发出指引。

组成
委员会隶属行政长官运作,并由其担任主席,成员组成如下:

  • 行政法务司司长;
  • 经济财政司司长;
  • 保安司司长;
  • 社会文化司司长;
  • 运输工务司司长;
  • 警察总局局长;
  • 海关关长;
  • 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局长;
  • 行政长官办公室代表一名;
  • 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代表一名;
  • 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代表一名;
  •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代表一名;
  • 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代表一名;
  • 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代表一名;
  • 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代表一名。

  • 委员会可下设若干工作组,以开展其职权范围内的特定工作;工作组由委员会指定的一名成员负责协调,其成员可包括委员会的成员、其他公共行政工作人员、澳门特别行政区或以外的获公认为杰出的人士、学术机构、私人实体的代表等。
  • 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向委员会提供运作所需的行政、技术及后勤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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