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公开谘询总结新闻稿

  • 2018/09/28

特区政府今(28)日举行新闻发佈会,总结了《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公开谘询的情况。

出席新闻发佈会的政府官员包括:行政长官办公室刘本立顾问、廉政公署行政申诉局林智龙局长、法务局刘德学局长、土地工务运输局李灿烽局长、房屋局山礼度局长、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吴海恩副局长、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赵渊高级技术员。发佈会由吴海恩副局长主持。

吴海恩副局长介绍了《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公开谘询工作的概况。他表示,特区跨部门工作小组于2018年8月22日至9月20日为期30日的谘询期内,就《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法案公开谘询举行了二场公众谘询会和五场专业和社团专场谘询会,并透过电话、电邮、传真、邮政信箱、接受亲临递交等谘询渠道,以及收集报章评论文章意见和社交媒体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本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谘询期间共收到澳门社会各界共4,443份意见,归纳意见共11,642条。

刘本立顾问对公开谘询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本次谘询活动收到的11,642条意见和建议,普遍支持政府构建《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支持率高达83%,反对意见仅佔7%,另有10%持中立立场。大部分意见认同政府建议,认为,“暂住房”和“置换房”法律制度相对独立,具备先行单独立法的条件,可在都市更新主体法律立法之前先行制定。相关意见大体可归类为:一是对暂住房制度的意见,二是对置换房制度的意见,三是对置换房制度特别规定的意见,四是对加快推动都市更新主体法律制度及都市更新工作的意见。经过整理分析,本次谘询工作收集到主要意见如下:

1.多数意见支持政府推动建立《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认为在都市更新主体法律立法之前先行制定《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2.多数意见认为,政府应尽快完成《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为暂住房及置换房的早日兴建提供必要的法律条件。

3.社会对于“暂住房制度”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暂住房的申请资格、建设标准、分配方式和标准、租金、租住期间等方面。

4.社会对于“置换房制度”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置换房的申请资格、建设标准、分配方式和标准、售价、业权及管理等方面。

5.社会对于“置换房制度的特别规定”的关注,主要集中于“因25年临时批给期限届满被宣告失效的土地上的在建楼宇”的置换房制度适用方面。“海一居”楼花购买者较多关注置换房的售价、税项、申请条件、置换房的兴建、分配方式及标准等方面。

6.社会多数意见认同政府为解决“海一居”问题所释放的善意和作出的努力,也有部分意见对政府动用公共资源兴建公共房屋帮助解决私楼购买问题的公平性提出质疑和反对意见。

7.多数意见认为,《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只是都市更新的配套制度,必须尽快推动都市更新主体法律制度的制定,以便为都市更新提供完整的法律准则。

8.多数意见认为,目前都市更新相关工作进展缓慢。政府应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公佈都市更新的总体规划,使之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城市分区规划、文遗保护和总体房屋政策等有效衔接。在此基础上,加快推动都市更新相关工作的开展。

9.多数意见认为,要加快成立都更公司,明确其法律地位和权责,并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管。

接着,出席会议的政府官员对传媒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跨部门工作小组一直高度重视本次公开谘询所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进行了整理分析。跨部门工作小组会将所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尽快转交有关部门,作为草拟《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相关法案的参考,以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相关法案的拟定,争取尽快完成并及早提交立法会审议。

最后,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是次谘询工作,在谘询期间提供不少宝贵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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