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社會公眾首場諮詢會舉行

  • 2018/09/11

為回應社會對改善社區環境的訴求,特區政府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方面的法律制度是都市更新相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在都市更新委員會相關工作的基礎上,建議優先制定《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為暫住房和置換房的早日興建創造條件。為此,《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跨部門工作小組草擬了《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的諮詢文本,在2018年8月22日至9月20日期間展開公開諮詢,藉此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草擬相關法案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跨部門工作小組昨日(9月10日)晚在澳門科學館會議廳舉行首場社會公眾諮詢會。約二百位社會人士參加了諮詢會,共有三十位社會人士在現場先後發言。

會上,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劉本立介紹了是次公開諮詢的背景和諮詢文本的具體內容。發言者認同政府推出《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的積極意義,希望政府盡快展開和落實,推進都市更新,改善舊區居民居住環境,並就以下幾方面表達意見及提出所關注的問題:舊區與新區樓價存在差異,舊區居民收取補償金後可能仍無力購買置換房;希望在都更過程中更多關注長者和婦女的權益,以及是否應考慮租戶的利益;政府應明確負責都更事務的專責部門;征收樓宇時應有法律團隊與社工團隊等加入,協助以更好的方式與業主協商;希望政府推出更多優惠和鼓勵措施。還有發言者對舊樓重建業權百分比,將暫住房轉換為置換房的可能性,暫住房、置換房的選址地段,購買置換房的價格、有關稅項標準及銀行貸款利息,置換房建設標準、間隔及配套設施,“海一居”“樓花”購買者可購買置換房的數量等問題表達了意見。

跨部門工作小組的代表認真聽取了有關意見,並就與會人士所提出的問題,作出了回應及解釋,包括:理解市民關注都更暫住房及置換房的落實時間表,會積極推動相關立法;關於大廈業主同意重建業權百分比問題,也要研究對不同意重建的業主的補償問題;暫住房僅適用於可回遷的情況,並只在有房源時才推出;暫住房與置換房僅具補充性,租金、樓價會參考市場價格給予一定優惠;對於是否要對受都更影響的承租人進行補償,“都更會”將會進一步研究。對於“海一居”“樓花”購買者的訴求,跨部門工作小組代表回應,政府理解“海一居”“樓花”購買者要上樓、改善居住環境的需求,重申每一個自然人“樓花”買家只能購買一套置換房;置換房的出售價格擬根據在物業登記局已登記的“樓花”價格而定; P地段具備興建暫住房及置換房的條件,等等。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採取多元化的渠道和方式收集意見,居民和團體可於諮詢期間透過網上專頁(https://www.dsepdr.gov.mo/zh-hant/special-event/lastest-event),或通過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電郵(comment@gep.gov.mo)、郵政信箱(澳門郵政信箱1375號)、電話留言專線 (+853-2883 9919)、傳真(+853-2882 3426)、親臨遞交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地址:澳門氹仔體育路185-195號)等方式,對諮詢文本發表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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